我院按照《鄂尔多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执行,​蒙医心身医学疗法等蒙医医疗服务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均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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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21 11:04

鄂尔多斯市蒙医医院严格按照

《鄂尔多斯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

实施细则》执行


我市在职职工在我院普通门诊统筹

报销比例65%、退休人员70%

我市在职职工医保范围扩大


蒙医心身医学疗法等蒙医医服务

职工普通门诊费用均纳入报销范围!



自2022年10月1日实行职工普通门诊统筹后

鄂尔多斯市职工参保人员在一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刷医保电子凭证和医保卡直接结算

均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相关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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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政策介绍


2022年10月1日起,鄂尔多斯市实施《鄂尔多斯市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

9月29日,鄂尔多斯市医疗保障局在新闻发布会中对细则进行了介绍和解读:鄂尔多斯市在职职工医保范围扩大,普通门诊费用能报,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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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广大参保群众门诊就医需求的不断提高,现行门诊保障模式的局限性逐步凸显。为此,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全面推动职工医保门诊保障由个人积累式保障模式转向社会互助共济保障模式,通过建立门诊统筹制度,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来增强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进一步减轻群众特别是减轻老年人门诊医疗费用的负担。

2021年12月,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21〕82号)和《关于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制度的通知》(内医保发〔2021〕42号),确定了建立全区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步骤和关键时间节点。


按照国家、自治区部署,市医疗保障局结合工作实际,起草了《鄂尔多斯市建立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并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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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政策内容


1.建立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普通门诊统筹制度
将门诊多发病、常见病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按费用保障机制。支付范围执行国家、自治区待遇保障清单规定,即: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政策范围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支付范围。

具体待遇为:年度起付标准1000元;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5000元,退休人员6000元;三级医疗机构门诊支付比例65%,二级医疗机构门诊支付比例75%,一级医疗机构门诊支付比例85%,退休人员增加5个百分点。其中,起付标准可以使用个人账户支付。

2.扩大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
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人账户也可以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同时,加强个人账户管理,明确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3.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计入办法
《实施细则》按照国家、自治区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机制转换改革的精神,一方面,新建普通门诊统筹制度,将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另一方面,要调整个人账户的计入比例,形成共济资金,补充新建制度所需资金。避免提高缴费水平。通过两个方面的联动和同步实施,形成新的保障机制。自2022年10月1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缴费基数2%计入。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以2021年全区平均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自2022年10月1日起,按照3%比例定额划入;自2023年1月起,按照2%比例定额划入。划转的标准和时间节点,完全遵循国家和自治区的统一要求。需要另外指出的是,调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不是取消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积累资金仍归自己使用;也不是降低待遇,改革后,大家可以充分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更好保障门诊就医需求,也更好发挥了个人账户沉淀资金效益。

       

医疗保障是群众健康福祉的奠基石。职工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建立,秉承了医疗保险共建共享、互助共济的理念,事关广大参保职工切身利益的医保政策调整,同时也是推动三医联动的制度性改革,通过将常见病、多发病纳入统筹报销,促进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提高基层诊疗服务水平,支持“健康中国”战略的实施,更全面地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4.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以使家庭成员中医保个人账户之间共济使用,从而减轻家庭成员之间的医疗费用负担。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怎么办理呢?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可以支付哪些费用?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办理可以到参保地经办机构办理也可以通过线上途径:“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APP、“内蒙古医保”APP、微信或支付宝“内蒙古医保”小程序,填写个人信息和《参保职工“账户共济授权使用”承诺书》进行绑定。

办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后,可以支付三种类型的费用:
一是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二是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三是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居民医保、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最后,倡导大家就医时,全流程使用医保电子支付凭证,享受就医直接结算,减少“跑腿垫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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